验收意见 固环验字[2016]1号
关于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豫南黑猪场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豫南黑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豫南黑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和固始县环境监察大队《关于河南省牧富畜业有限公司豫南黑猪场项目竣工验收核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核查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舍、育肥舍、废水处理工程、沼液综合利用设施等。规模为年存栏量2900头生猪。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二、《调查表》、《核查报告》验收核查结论表明:该项目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了沼气工程、堆肥设施以及病死猪处置设施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沼气能源;在用作农作物肥料时,不能超过其最大负荷量,以免造成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并严格控制在输送沿途的跑、冒、滴、漏;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你公司应自觉接受固始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日常监督管理。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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