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固始县废气废水排放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及运维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现有64家涉水涉气企业要配套建设废气废水自动监控基站。为做好各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运维工作,从技术与经济方面服务企业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具备废气废水排放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及运维技术条件的单位,用于服务我县废气废水自动监控基站建设与运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气监控基站建设及运维单位必须具备河南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 41/T 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 1344—2016)规定技术资质和运维条件。废水监控基站建设及运维单位必须具备河南省《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 1171—2015)与《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 1252—2016)规定的技术资质和运维条件。
 二、参与我县废气废水自动监控基站建设与运维工作的单位必须要保证建设与运维工作的技术连贯性,不得只建设不运维。一旦参与建设,必须在固始县设置专门运维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参与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证书、技术方案及业绩材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6月8日18时。
 五、报名地点:固始县环境污染攻坚战办公室(原老啤酒厂院内东门)。
 联系人:罗俊杰(13839782888)
 刘国柱(13949163866)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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