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9月我局对1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固始县环境保护局(465200)
电话:0376-4995253 传真:0376-6771727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固始县黄河南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7]26号 |
2017-7-25 |
2 |
固始县兴业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7]27号 |
2017-7-25 |
3 |
固始县周小河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7]28号 |
2017-7-25 |
4 |
固始星河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
固环审[2017]29号 |
2017-7-25 |
5 |
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东延段(桃花坞桥头—蓼城东路)道路及附属工程 |
固环审[2017]30号 |
2017-7-25 |
6 |
成功大道东延段道路(蓼城东路—滨河路)道路及附属工程 |
固环审[2017]31号 |
2017-7-25 |
7 |
民主路(黄河路—王审知大道)及附属工程 |
固环审[2017]32号 |
2017-7-25 |
8 |
民族路(友谊路—黄河路)及附属工程 |
固环审[2017]33号 |
2017-7-25 |
9 |
团结路(团结路北段—农场路)及附属工程 |
固环审[2017]34号 |
2017-7-25 |
10 |
固始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 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固环审[2017]35号 |
2017-7-25 |
11 |
固始县坤龙金属网厂年产 200吨金属网项目 |
固环审[2017]36号 |
2017-7-25 |
12 |
固始中医骨伤医院项目 |
固环审[2017]37号 |
2017-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