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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始县黑石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8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查看:次   来源:本站原创
审批意见                              固环审[2017]38号

关于固始县黑石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8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固始县黑石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固始县黑石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8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始县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经国土、林业、安监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营运期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按照矿体接替开采顺序,对已开采结束的工业场地、矿区内运矿道路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报告书》和《固始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矿区内遗留环境问题修复整改方案,在取得本批复后6个月内,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整改完成后报当地环保部门现场核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粉尘主要采取尽量缩短施工期,缩小施工影响范围,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施工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营期,潜孔钻配备除尘器,可减少潜孔钻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给钻孔工人配发工作服和防尘口罩;对爆堆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各收尘点分别设集气罩,通过输气管道连接至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下料口设置喷雾洒水喷头;运输的矿石进行遮盖,装卸作业面洒水降尘等,粉尘及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降尘;自然降水和降尘废水经沉淀后排入附近小溪;采场涌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部分综合利用,一部分沿着西侧小溪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检修、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受运输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级标准要求;沿线敏感点噪声排放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区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破碎筛分废土进入排土场暂存。破碎、筛分工段粉尘混入石粉类产品综合利用。

    (六)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我局核定的指标。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五、项目建设、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环境监察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环评所提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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